阜阳中小微企业可缓缴8—10月职工医保缴费部分

记者从阜阳市医保局获悉,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微企业可缓缴8-10月份职工医保中的单位缴费部分。

缓缴对象主要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微企业,以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具体名单由省统计局、省税务局共同提供与医保系统比对后形成。

8月起,对上述企业暂缓缴纳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8月至10月的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而个人缴费部分需要正常缴纳。

如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不愿进行缓缴的,应于2022年8月25日前通过书面、电话及邮箱等方式向属地医保部门提出申请退出缓缴,退出缓缴的企业职工医保缴费将在2022年9月作相应调整。(作者:储继明 通讯员 吴双)

关键词: 阜阳中小微企业 缓缴职工医保缴费 职工医保缴费 单位方式参保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