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第一!株洲56家企事业单位被评为“环保诚信单位”
7月17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于日前发布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我市有56家企事业单位被评为“环保诚信单位”,数量居全省第一。
在此次环保信用评价中,全省共有10个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获评“环保诚信园区”,160家企事业单位获评“环境诚信单位”。
我市8家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全部为合格及以上,醴陵经济开发区评为诚信园区;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半导体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等56家企事业单位获评“环保诚信单位”,诚信单位占全省比率达35%,连续两年排名第一。
我市共有471家企事业单位参评,主要为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重点辐射工作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检测和第三方治理机构。
株洲华香春露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因监督抽查发现虚假报告被评为“环保黑名单单位”,占参评企业的0.2%;茶陵县年尧页岩砖厂等12家企业被评为“环保风险单位”,占参评单位的2.5%;“环保合格单位”有402家,合格以上比例达97.3%,无“环保不良单位”。
据了解,获评“环保诚信单位”的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在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支持开展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支持安排生态环境科技项目立项等。
被评为“环保不良单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停产整改,未完成整改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暂停审批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许可等生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其他补助资金、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循环经济试点项目。
被评为“环保黑名单单位”的,除“环保不良单位”各项惩戒性措施以外,还将受到暂缓受理和审批除污染治理设施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他环境行政许可的惩戒。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廖明 实习生/郑语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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