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
昨日,大河报·豫视频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按照该规划,郑州市将把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探索建立针对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同时,将重大疫情救治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为推动“郑开同城化”,未来,郑州、开封将实现医保信息互通,关系转移“一网通办”。
参保女职工“生三孩”,将可领生育津贴
按照规划,郑州市将把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按时足额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提高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积极性。
对于贫困人口,郑州市将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参保,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未纳入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资助政策。
针对老龄化发展趋势,郑州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和服务保障。按照规划,郑州将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建立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
在参保数据方面,郑州将实现与公安、司法、民政、卫健、教育、税务、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形成全民参保计划库。
重大疫情救治药品和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针对重大疫情,该规划提出,郑州市将按要求将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中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同时,保障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期间的救治经费,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
此外,郑州将按要求落实重大疫情期间医疗保险费减征缓缴政策,减轻参保单位负担。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郑州市将引导和鼓励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中医药服务,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探索将中医优势明显、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DIP付费,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医院制剂、中药饮片(含颗粒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
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方面,郑州市将推进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推动河南省中部片区联盟药品与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全部按规定从平台采购,鼓励社会办医药机构参与集中采购。
此外,郑州市将在总体不增加患者负担前提下,重点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和大型设备治疗价格。
未来,郑州、开封医保信息互通关系转移“一网通办”
该规划提出,郑州市将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加强电子凭证应用改造,支持挂号、诊间结算、窗口结算、自助服务等各个环节,实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全场景应用。
加快医疗保障骨干网建设,高质量完成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工作,融入全国医疗保障信息化“一张网”;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推进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除此之外,该规划专门提到,“十四五”期间,郑州将积极贯彻郑开同城化战略,依托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郑开两地医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互通,实现医保参保及就医结算信息的数据共享和交换;逐步实现医疗、医药、医保、医养、医改等数据联合开发、互联互通,推动郑开基层医疗服务、慢病管理服务、智慧中医药服务等创新发展。推进两地医保专家资源、研究成果共享。实现郑开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零星报销、自助备案跨市“一网通办”,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作者:田育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