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施行!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发布
禁止捕鱼虾、禁止擅自采摘柿子、乱搭帐篷
保护西溪国家湿地公园,就是保护杭州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早在2011年,杭州市便出台《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护西溪国家湿地公园。
2021年12月30日,条例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修订通过,2022年3月18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上午,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修订背景及相关内容。
为了更好地保护及管理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湿地公园的四至范围,东起紫金港路,西至绕城公路,南起沿山河,北到文二西路,提醒大家这个范围内都属于保护管理区域。
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是杭州市民和广大游客节假日必去的打卡景点,今后大家再到这里游玩,一定要遵守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条例明确规定了在湿地公园内的禁止行为,违者将被处以罚款。
比如禁止擅自放生野生动物,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对于鱼虾等水生动物,也由原条例的“严格限制”修改为“禁止”。违反这几条的,将被处以最低500元罚款。
柿子是西溪湿地的一大特色,每到深秋,挂满枝头的熟柿吸引市民群众前来采摘。原条例已经规定,禁止在湿地公园内采摘果树。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明确,禁止擅自采摘柿子、青梅、枇杷、竹笋等。
节假日很多市民喜欢到湿地公园搭帐篷露营,对此原条例没有限制。新修订条例则明确规定,禁止“超出规定区域布设帐篷、摆放座椅”。此外,破坏湿地公园内设施、草坪、植物,在湿地公园内水域游泳、洗涤物品、清洗机动车等,同样是禁止的,违者将被处以罚款。
很多市民喜欢开车前往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游玩,以后要注意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没有在规定区域停车,可以处以100元至500元的罚款;开车驶入禁止区域的,可以处以5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罚款不是目的,为的还是更好地保护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这里有500多万立方米水体,1400多种植被、昆虫、鸟类,它是杭州的“肾”,动植物昆虫的天堂乐园;更是杭州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荣宜居城市的实证,全体市民共同的物质文化财产。
宋高宗一句“西溪且留下”,让西溪湿地与杭州共生共荣800多年。新时代的杭州人更要加强保护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让这块天堂净土与杭州永生相伴、永续发展。都市快报讯(作者:见习记者 汤晨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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