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水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021年,安康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水污染问题,全市水环境保持总体改善势头。汉江出陕断面水质保持Ⅱ类标准,38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优良水体占比100%,2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水环境质量指数3.6131,排名全省第二,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列。
统筹目标善作善成。坚持“三水统筹”,制定《安康市碧水保卫战2021年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瀛湖生态环境保护2021年工作要点》及责任清单,逐项推动任务落实。编制完成全市“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和国控断面“一断一策”水质达标方案;开展国控断面周边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排查,2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大力宣传2021年4月1日起实施的《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全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贯彻落实《条例》、保护汉江水质的浓厚氛围。
持续发力打好硬仗。编制《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综合治理总体方案》,综合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清污分流、应急处置工程成效明显。持续推动月河流域综合治理,流域内4个国、省、市控断面水质提升至Ⅱ类。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市260个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登记和审批执行等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完成各类排污口整治76个。累计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县级11座、镇级77座,中心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4%、96%,排放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争取中省专项资金17690万元,用于全市水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等16个整治项目。
强化监管久久为功。完成2个市级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新增及调整8个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并获省政府批复,定期对21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4个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区开展水质监测和巡查监管,确保水源水质和群众饮水安全。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医疗废弃物污染防治、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等系列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对全市40座尾矿进行两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165条一般风险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建立183台危化品运输车辆档案,集中约谈30余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检查登记危化品运输车辆9100余台,完成370余台次重点护送任务。受理涉水环境信访投诉150 件,办结率达100%,涉水环境舆情31件,舆情处置率达100%。(通讯员 李林斌 熊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