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2021年优良天数比率为77.8% 较2020年增加4.8%
去年起,阜阳实施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让阜阳空气更清洁。
机动车尾气排放造成的污染已经成为阜阳市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之一。研究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一般占整个城市大气污染的30%以上,有的可达到60%~80%,然而80%以上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是由大约20%以下老旧车辆排放的。因此,在中心城区主要交通干道配置固定式机动车排气遥感监测系统,及时发现高污染车并限制高污染车辆通行,有利于缓解中心城区空气污染的压力,有利于实现污染减排目标任务,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2020年以来,我市陆续安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设备,启用抓拍设备37套。
据介绍,尾气检测遥感设备是当车辆通过主机设备时,触发摄像机拍下车牌号,同时激光可以通过尾气排放测出汽车尾气是否超标,主要包括一氧化碳(CO)、二氧化碳(CO2)、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不透光度(PM)、烟度因子、林格曼黑度等,可同时有效监测汽油车、柴油车机动车排气污染物,结果会快速显示并打印。
我市推行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根据监测结果,对6个月内同种污染物连续两次及以上超标的柴油车,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有关证据资料推送公安交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依法处罚200元,不记分。车主在收到生态环境部门限期维修治理通知后,应到交通运输部门公布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治理。依据《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相关规定,车辆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
据介绍,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黑烟抓拍自去年初启用以来,已经向2155辆超标机动车车主发放短信通知,对35辆超标机动车车主下发处罚通知书。
去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顺利完成2021年度各项约束性指标任务。PM2.5平均浓度43.8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同期下降11.3%,改善幅度居全省第7位,连续四年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比率为77.8%,较2020年增加4.8%,改善幅度居全省第4位。全市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整体保持稳定,水质达标率、优良率达84.6%,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标。(作者:储继明)